建筑地下电缆的处理(1)开挖中电力电缆的处理在法律上属于电力设备。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故意犯前款所称犯罪[疏忽损害电力设备罪]的,处三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年;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力设备损坏的刑事案件中法律具体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造成严重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破坏电力设备的,应当视为“造成重大后果”。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后果”,并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伤亡]造成多于一人死亡,三多人重伤或十多人轻伤; (2)[一万个家庭有六个小时的中断]导致超过一万个用户的电源中断超过六个小时,严重影响了生产和生活;
(三)[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第2条依照本解释第1条的规定,疏忽损坏电力设备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以下规定判处三年以上不超过七年的定期监禁: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剪断电力电缆的施工,涉嫌过失损害电力设备犯罪。
2.没有明确规定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起诉标准!
(三)达到上述伤亡标准的,中断六个小时以上的用户超过1000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人的,处三年以下罚款。但是,这三个中最可量化的是六个小时的10000户家庭。
(2)在施工中开挖民用通信电缆对民用通信电缆的处理属于法律上的公共电信设施。刑法第124条[损害广播电视设施和公共电信设施的犯罪],损害广播电视设施和公共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超过七年;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疏忽犯前款规定的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损害公共电信设施的刑事案件中的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故意切断通讯线路,损害或毁坏通信设备而损害使用中的公共电信设施的人依照第124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124条的规定,将删除,修改或增加在电信网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视为“危害公共安全”。刑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犯有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引起火灾报警,强盗报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紧急救援,防洪等通信中断或严重障碍,从而延误了抢险,治疗,救灾,紧急救援等工作,造成1人死亡,3人以上重伤或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2)造成通讯中断
超过2000个但少于10000个用户的时间超过一小时,或超过10000个用户的通信中断时间少于一小时;
(3)在局域网范围内,网络间通信的总中断,从网关局到某个局的总中断,或者网络之间某些服务的总中断少于两个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小于50000(用户×小时);
(4)造成网络间通信的严重障碍,一天累计超过两小时但少于十二小时;
(五)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
第2条依照本解释第1条的规定实施下列任何行为的,应视为刑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的“严重后果”,并应处以定罪:销毁公共电信设施罪,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造成通信中断或火灾报警,强盗报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紧急救援,防洪等严重障碍,从而延误了抢救,治疗,救灾,紧急救援,造成两人以上死亡,六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超过60万元的;
(2)导致超过10000名用户的通信中断超过一小时;
(3)在局域网范围内,总的网络间通信阻力,从网关局到某局的总中断,或网络之间某项服务的总中断超过两个小时或直接影响范围大于50000(用户×小时);
(4)造成网络间通信的严重障碍,每天累积超过12个小时;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